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2024-2025年印刷招标项目[项目编号:贸展总采字 [2023]052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后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17:00至2023年11月27日23:59止)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一: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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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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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百思得彩印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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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州市中自印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时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
5 | 广州市保诚印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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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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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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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百思得彩印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市中自印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时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
4 | 广州市保诚印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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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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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百思得彩印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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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市中自印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时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不通过资格审查 |
4 |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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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圳中华商务安全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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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保诚印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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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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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608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9128369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广交会展馆C区A层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4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2024-2025年印刷招标项目[项目编号:贸展总采字 [2023]052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17:00至2023年11月27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一: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保诚印务有限公司 |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含税总报价(元) | 1683796.20 | 1742355.66 | 1816779.00 |
总得分 | 96.41 | 88.17 | 87.20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2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保诚印务有限公司 | 广州百思得彩印有限公司 |
投标含税总报价(元) | 1218018.30 | 1460068.76 |
总得分 | 82.15 | 75.20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2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标段三: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金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百思得彩印有限公司 | 深圳中华商务安全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含税总报价(元) | 1806099.00 | 1819999.38 | 1907108.70 |
总得分 | 93.16 | 79.64 | 65.28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2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608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9128369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广交会展馆C区A层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4日